海南印发《海南省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》

2018.09.11点击:
 海南日报记者9月10日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,近日,省卫生计生委印发《海南省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》(下简称《方案》。方案要求,自2018至2020年,通过开展母婴安全行动计划,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,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,到2020年全省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5/10万,全省婴儿死亡率控制在6‰。


  根据《方案》,行动内容主要包括妊娠风险防范行动、危急重症救治行动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、专科能力建设行动以及便民优质服务行动。


  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


  在妊娠风险防范行动方面,《方案》提出要提升风险防范意识,做好备孕咨询指导;开展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,对孕产妇进行分级分类管理;整合婚前保健、孕前保健、孕期保健等内容,提供系统、规范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,打造无缝连接“一条龙”服务链。以海口、三亚、博鳌、儋州等地区为重点,打造一批高端妇产专科医院,吸引省外(境外)育龄妇女到海南生育和产后康复。


  《方案》提出,要加强高危人群管理,如筛查妊娠危险因素,识别高危孕产妇,对妊娠风险分级较高的孕产妇,医疗机构应当将其作为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的重点人群,确保做到“发现一例、登记一例、报告一例、管理一例、救治一例”;要查找救治薄弱环节。各助产机构每月组织产科、儿科、重症医学等业务科室和医务科等职能部门召开至少1次联席会议,梳理在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方面存在的管理、技术问题,完善诊疗预案和管理制度;要建立救治协调机制。各助产机构均应按要求设立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,协调建立院内多学科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、会诊、转诊等机制,实现有效救治、快速会诊和迅速转运。


  加强专科建设能力


  在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面,《方案》要求要完善质量管理体系,如建立健全省级产科、儿科质量控制中心,负责全省产科、儿科质量控制管理工作;各助产机构要成立医疗质量管理专门部门,负责本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等;加强医疗安全管理。助产机构严格遵守并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。加强新生儿病房、临床检验实验室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医院感染管理,严格执行消毒隔离、手卫生和医院感染监测等规定。


  《方案》还要求要加强专科能力建设。以各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为抓手,提升产科、儿科专科诊疗水平。综合性医院着力加强妊娠合并症处置、危重孕产妇多学科联合救治,重点提升疑难重症诊疗能力。各级妇幼保健院和妇产专科医院大力开展住院分娩业务,发展成区域住院分娩中心。


  努力提供“一站式”服务


  在便民优质服务方面,《方案》要求要优化诊疗资源配置。如按照开放床位和配置标准,足额配备医护人员和设施设备,确保服务资源与服务量相匹配。优化产科诊室布局和服务流程,集中产科门诊、超声检查、胎心监护等环节,努力提供“一站式”服务等;三级助产机构的产科预约诊疗率≥70%,产前检查复诊预约率≥90%;通过诊间结算、移动支付等方式,减少患者排队次数,缩短挂号、缴费、取药排队等候时间;规范落实婚前医学检查、孕前优生健康检查、产前筛查、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惠民利民政策和措施。

来源: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